1.18.1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0-08-21 10:19:07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1.18.1

   

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退(免)税办理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4.《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发布)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项。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三条。

7.《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十二条。

8.《横琴、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70号公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五条、第六条。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六条。

10.《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十四条。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八条。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七条、第九条。

1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第七条。

适用对象

(可多选)

þ单位

¨个人

启动类型

¨ 依职权

þ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https://www.etax-gd.gov.cn/

通办类型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þ属地办理

 

办理方式(可多选)

þ 即办

¨ 预约办理

þ 延时办理

þ 网上办理

þ最多跑一次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吉隆税务分局

地址

广东省惠东县吉隆镇人民路177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吉隆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广东省惠东县吉隆镇、黄埠镇

地址

广东省惠东县吉隆镇人民路177

适用条件

(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点击链接至办税指南)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12366

进度结果查询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

 

结果名称及样本

1-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核准

2-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免退税申报核准

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核准

4-购进自用货物免退税申报核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核准、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退税核准)

5-出口已使用过设备免退税申报核准

6-退税代理机构结算核准

7-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

8-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

9-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

10-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

11-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核准

12-出口退(免)税凭证信息查询

13-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结果公示渠道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

 

申请人责任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免税、退税决定的;

2.违反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便利条件,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3.违反法定程序为纳税人办理免税、退税手续的;

4.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7.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8.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0752-8169693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0752-8169555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

0752-8169681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备注: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

0752-8169681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备注: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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