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
编 码 |
4.1 |
名 称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转登记) |
权力类型 |
其他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
|||||||||||
适用对象 (可多选) |
þ单位 ¨个人 |
启动类型 |
¨依职权 þ依申请 |
数量规定 |
―― |
|||||||
收费规定 |
―― |
网上办理 |
https://www.etax-gd.gov.cn/ |
|||||||||
通办类型 |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þ 属地办理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þ 即办 þ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þ 网上办理 þ 最多跑一次
|
|||||||||
办理信息 |
受理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青龙路2号 |
||||||||
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
管辖范围 |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 |
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迎宾大道869号 |
|||||||
适用条件 |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 |
|||||||||||
裁量标准 |
―― |
|||||||||||
提交材料 |
(点击链接至办税指南) |
|||||||||||
申请期限 |
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 |
法定办理期限 |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规定期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
承诺办理期限 |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规定期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
|||||||
办理流程 |
||||||||||||
特殊规定 |
―― |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 |
|||||||||||
部门衔接 |
税务机关根据具体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转登记)的监管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共治 |
|||||||||||
监管措施 |
日常监管 |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管理。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
||||||||||
共享信息 |
―― |
核查信息 |
―― |
|||||||||
咨询查询 |
咨询途径 |
(12366/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
||||||||||
进度结果查询 |
1、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 2、龙门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青龙路龙翔花城龙翔办税服务厅 |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税务事项通知书 |
|||||||||||
进度结果查询 |
1、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 2、龙门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青龙路龙翔花城龙翔办税服务厅 |
|||||||||||
申请人责任 |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监督责任 |
追责情形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3.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的; 4.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保密的;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
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纪检组 |
联系方式 |
0752-7896330 |
|||||||||
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
联系方式 |
0752-7896701 |
|||||||||
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迎宾大道869号; 0752-7896911 |
|||||||||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迎宾大道869号; 0752-7896911
|
||||||||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
常见问题 |
|
|||||||||||
留言区 |
我要投诉 |
|
||||||||||
我要评价 |
|
|||||||||||
我要建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