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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1 17:11: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鹤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我局牢牢把握依法治税根本原则,不断完善各项税收法制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全局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部署,准确全面把握各项税收政策,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进行贯彻落实,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税务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打造宜业宜商宜创的鹤山新名片。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为法治税务提供制度保障

规范性文件是企业赖以发展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为解决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性问题,2018年7月国地税机构合并以来,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5份,我局法制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制发、清理和备案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审查设置专岗,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工作。

三、优化税收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落实简政放权,压缩办税时间,增加智能便捷办税渠道,全方位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拓宽一次性办结事项。2019年,实现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落实开办企业一日办结,在税务注销环节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二是优化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车辆购置税窗口进驻车管所。纳税人购置车辆后,在车辆管理所内即可同时办理缴纳车辆购置税业务,避免了纳税人在车管所和税务机关之间“来回跑”。三是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5+X”预约服务。把不动产登记中心驻点的服务时间进行调整,具体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正常上班,周六上午进行预约服务”,预约服务时间内能完成不动产登记、交易税费缴纳、发票开具等业务。四是加速推进“互联网+税务”。进一步推广电子税务局,让更多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渠道办理涉税业务,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提高资金退付和使用效率,增强民营企业的资金流动性。五是压缩发票申领时间。新办纳税人“足不出厅”即可办结申领发票所有涉税事项,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动,对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可实现即时办结或1天办结。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廉洁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

以三项制度为工作抓手,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建设,营造廉洁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执法信息公开实现最大化公示,坚持“谁产生、谁采集、谁公示”的原则,执法公示信息由产生部门及时采集、更新,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形成以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主,其它渠道为辅的公示载体,建立以办税厅查询屏、公示栏、电子屏、宣传册、税务网站等为载体的执法信息公示集群,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重大执法决定都经过法制审核,鹤山市税务局法制部门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现有三名法学本科人员(其中包含两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保证法制审核工作的合法性、严谨性和公正性。三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留痕化管理,引入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坚持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格局,按照税务总局的《现场执法语言行为指引》(试行),对于争议较大的执法行为比如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非正常户认定、行政强制、较大数额的罚款、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都推行音像记录,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五、将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和普惠性减税降费提升到政治高度方面来抓

全面、深入、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有关减税降费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工作要求,提高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政治站位。鹤山市税务局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减税办”),建立任务清单来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党委班子除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纪检、审计部门报告减税降费工作情况外,还积极争取各镇(街)政府及相关部门理解、支持减税降费工作。加强督导,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实打实、硬碰硬地抓好落实整改,确保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其他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到实处,落实组织收入原则,防止提前申报缴纳税款、多缴税款等收“过头税”行为发生。

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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