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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3-01-31 17:00: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的重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局党委书记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学习,带领全体干部以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究讨论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成果指导税收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履行税务部门职能

(一)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我局切实抗牢主体责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优惠政策宣传,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确保优惠“应享尽享”。成立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实体化集中办公,组建“青骑铁肩攻坚队”,全力做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工作,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落地见效,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大大缓解了市场主体的资金压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从以人工窗口为主优化提升为“人工+智能”一体化办税服务模式,优化后台热线咨询、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二是优化行政审批工作。将原来的6个税务行政许可实现减少至1个,认真落实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2022年我局共审批2095条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业务大规模缩减。三是落实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2022年我局共受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6791项,获得纳税人一致好评。

(三)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赋能中欧合作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战略,成立江门税务系统首支税务外语服务团队和中欧合作纳税服务工作室。编译中英双语政策汇编,建立与招商部门快速沟通机制,主动对接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一站式”涉税服务,全力服务中欧合作区核心区建设。二是推行优质高效税费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活动,实施211件便民实事和特色服务举措。创建“邑心关爱”服务品牌,在江门市内率先定制推出特殊人员的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纳税缴费服务范本。

三、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2022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截至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6份,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并向上级税务局备案。

四、严格落实依法决策

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和规范决策程序管理。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提升全局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执法资格管理

严把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关,对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与税收执法资格相关的执法活动。加强新进公务员的执法资格培训,2022年新进公务员全部通过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

(二)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严格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税务行政处罚。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不予处罚,同时采取说理教育的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提醒,体现“柔性执法”的温度,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本局机构职能、行政职权、规范性文件、欠税公告等事项。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征管系统和电子税务局为依托,实现执法文书网上流转和留痕管理。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阳光执法”。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对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落实工作日和节假日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加强舆情监管,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分析研判能力,确保税收工作平安稳定。2022年我局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七、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一)探索“枫桥经验”化解纠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我局2022年成立4个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中心和1个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妥善处理多宗社保纠纷,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

(二)依法开展复议应诉工作

邀请法律顾问开展税务行政复议诉讼专题培训,梳理总结近年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多发问题,对照指导税收工作,从源头上降低复议应诉风险。2022年我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宗,依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八、完善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一)持续强化内部监督

持续开展日常监督,通过内控监督管理平台数据监控、专项工作督导、税收执法督察,查找税收执法薄弱环节,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督查、审计,推动问题整改,严肃税收执法责任追究。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发放一书一卡、聘请特邀监察员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收集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促进税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九、大力推进数字税务建设

一是积极推广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持续做好电子发票的领用、开具和收受发票的宣传和辅导工作,稳步推进试点范围。截止2022年底,我市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共11613户,试点开票户数占比36.85%。二是实现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转型,加快办税服务厅软硬件改造,推进“零窗口”智能服务,打造集约化运营中心,引导纳税人全程网上办,不断提升智能办税新体验。三是有序推进数据共享,依法推动税收数据“走出去”和第三方数据“引进来”,通过市政数局搭建的数据融合平台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数据共享,不断提升以数治税水平。

十、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部署,定期听取汇报,抓好工作落实。党委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全年组织领导干部学法4次,专题学法1次。党委书记带头创建“鹤税有为 与法同行”法治文化品牌,在全局范围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年来,鹤山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升;二是个别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税收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税收相关法律知识掌握不够扎实。

2023年,鹤山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税务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助力鹤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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