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决定:
任命张璇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吴鸿华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三级主办;
任命冯建红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股长、三级主管;
任命刘素珍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股长、三级主办;
任命沈明娟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胡英姿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党建工作股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李月英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局长、四级主办;
任命冯健超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沙坪税务分局副局长、三级主办;
任命冼华伟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沙坪税务分局副局长、三级主办;
任命吕广伦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古劳税务分局副局长、三级主办;
任命周启荣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古劳税务分局副局长、三级主办;
任命李权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陈彦均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2024年8月19日起计算)、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何祖杰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梁晓龙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何小毅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范晓琳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李谦明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副股长、三级主管;
任命陈传宁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2024年8月19日起计算)、专业技术员;
任命胡亮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钟嘉华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李浩飞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李嘉悦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韩艾冰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党建工作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2024年8月19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