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决定:
任命邓紫媚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四级主办;
任命王守领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沙坪税务分局副局长、四级主办;
任命李嘉悦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何小毅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任免胡亮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李浩飞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何祖杰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财务管理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李彩红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彦均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张梓斌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何宇娟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传宁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风险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韩艾冰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股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