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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份办税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31 18:33:34来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239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申报期限

2020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为2020年4月24日。

二.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选择网上申报、自助办税终端申报、门前申报等方式进行纳税申报。选择网上申报的,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等渠道办理。

三、 税款缴纳

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库银或TIPS扣税、POS机刷卡划缴扣税的方式缴纳税款。请您按时将足额资金在规定申报期限之前存入银行账户中,避免因存款不及时或金额不足延误扣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江海区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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