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蓬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棠下税务分局欠缴税款催告书的送达公告(蓬税棠税告字〔2025〕2号)
发布时间:2025-03-17 11:23: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江门市蓬江区森源创展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7035591111744):

你单位未依时足额缴纳税款,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蓬江税棠下强催【2025】16号)、《催告书》(蓬江税棠下强催【2025】17号)、《催告书》(蓬江税棠下强催【2025】18号)、《催告书》(蓬江税棠下强催【2025】19号),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分局领取该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催告书》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催告书》领取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建棠路5号

联系人:郑敏纯  联系电话:0750-3579133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棠下税务分局 

2025年3月5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