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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海宴税务分局非税收入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4年2号)
发布时间:2024-09-30 16:18: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海宴税务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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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逾期未向税务机关缴纳费款,我分局已向你(单位)发出《非税收入催缴通知书》,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非税收入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非税收入催缴通知书》视为送达。

你(单位)逾期未向税务机关缴纳费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限你(单位)自《非税收入催缴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税务机关对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理。

如对《非税收入催缴通知书》不服,可自《非税收入催缴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请你(单位)见此公告及时到我分局签领前述文书。

领取地址:台山市海宴镇新城路81号

联系电话:0750-5733228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海宴税务分局

2024年9月26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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