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台山税务工作实际,围绕税收征管大局,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5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突破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加强学法、用法,夯实法治思想之基。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会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进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全体税务干部教育培养,2024年组织党委学法4次、专题培训6次、开展新入公务员执法培训4次、新行政复议法培训4次、现金税费风险防范培训2次、告知承诺制培训1次、《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培训4次,组织党内外法律法规内部考试4次、公务年度学法考试1次。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充分发挥青年助侨团、税惠东升宣传队的作用,加强税法和税费优惠宣传落实。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培训,联系发展青创智谷、工业新城、深井河西村等“侨税大讲堂”宣讲基地,探索产业园、产业链、党群服务中心有机结合的青年助侨团服务新方式,助力台山市“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2024年1月,我局“税村共建办税易 党群聚力解民忧”获得“江门市‘十佳’法治文化品牌”荣誉。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税务作用
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努力构建税费服务和税务执法新体系。一是持续完善落实税务执法权责事项清单,依托执法公示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业务事项、法律依据、业务流程、实施主体、监督渠道等内容,实施业务清单式管理和办事指引。二是进一步落实基础管理事项和环节的前移,精简办事环节,按照“一口进、一口出”的原则,打造“线上为主、线下兜底、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服务模式,推动服务场所转型、税费服务融入政务服务体系,助力《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到实处。三是改善基层管理机制,推行“无风险不打扰”的管理模式,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落实“非清单不进户,进户前必审批,全流程严规范”,一次进户、统一实施、结果共享。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
强化建章立制,推进依法治税的规范化、程序化。一是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集中清理,规范性管理持续优化,本年度清理规范性文件2份。二是建强税务执法队伍。全面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不断发展本级人才。2024年组织新入职税务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发展公职律师4人、注册税务师10人、其他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5人。三是规范落实三项制度,加强事前公示、规范执法记录、加强法制审核,建立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检测的链条式税务执法监控机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一是依法开展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年度召开党委会24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听取专家意见,强化风险评估。在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涉及政府采购项目提交上级局法律顾问集中审核,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三是强化公平性审查、合法性审核、权益性审核,坚决与违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行为作斗争,破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优化营商环境。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统一区域税务执法标准。贯彻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税务执法口径。二是完善税费共治制度保障。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费共治新格局,加强与人社、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信息共享,推进税收、社保、非税收入一体治理。与人社局等协查吸纳重点群体数据超过300条,推动税费优惠精准落实。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和递进式执法,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落实落细“告知承诺制”、“首违不罚”等制度,年度免予处罚轻微违法736户次,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贯穿执法全过程。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急处突”。一是加强对突发事件和涉税舆情的应对领导。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台山市税务局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领导跟进落实,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讨,针对案情依法分级分类施策。二是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江门市税务局和台山市委请示报告重大报告,对转办的涉税信访、涉税舆情应对情况及时跟踪反馈。三是健全涉税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依法开展复议和应诉工作,正式决定须经行政复议领导小组集体研讨,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履行出庭应诉制度,通过组织公职律师办案和旁听庭审加强税务人才培养,2024年我局组织应对行政复议4宗,均被维持;行政诉讼2宗,全部胜诉。
(七)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主动将纳税服务向纳税人缴费人延伸,将“枫桥经验”运用于化解征纳矛盾全过程。一是健全涉税费诉求分类处理机制。持续完善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畅通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号)、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征纳互动平台等沟通渠道,加强研判分析、归类处理,提高反应能力。二是加强精诚共治,将税务、社保、劳监、信访、维稳等职能部门纳入涉税风险联合处置机制框架。为法院、检察院提供协查信息16次,并联合台山法院共同印发了法税协作意见,建立法税协同化解风险机制,提高涉税矛盾化解效率和综合治理效果。三是优化税费争议解决方式,发挥台山市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用,将对话、调解作为化解矛盾重要途径,充实基层分局调解力量,推进枫桥式税务机关建设。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完善税务执法风险监督机制,构建全链条监督体系。一是加快构建“税智控”体系,推进各类税务信息系统的内控功能内生化建设,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监督。二是进一步完善“1+1+5+N”一体化综合监督指标,推动监督纵向贯通。2024年对内制发内控建议书6份,有效促进类型问题整改。三是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通过日常监督、8小时外提醒、廉政家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廉政监督和教育,坚持以“三个区分开来”查处与追究责任。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全面建设数字法治税务
持续提升数据获取、处理能力,拓宽数据交换渠道,提高以数治税水平。一是通过广东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粤省事”、“粤商通”、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等平台,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模式,加强“粤智助”等自助设备应用,提升办税数字化水平和互动能力。2024年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对企业推送税费政策86867户次、提示提醒20批次。二是提升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对接税费任务管理平台,为多部门协同处理事项提供保障,实现“服务过程可视可管、服务质量可控可评”的数字化服务管理。三是依托数字化电子发票探索主要税费种“一键申报”,推进“乐企直连”,降低企业办税成本。四是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与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数据传递、共享,探索智慧税务建设。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牢记税务机关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将加强法治建设作为组织领导重要内容。一是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主持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会议2次,统筹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讲授法治课1次。二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将贯彻党内外法律法规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普法“六进”活动,在百千万联系点河西村进行党建联建和产业政策辅导,助力台山市乡村振兴。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
(一)矛盾预防化解共治水平有待提高。因部分行政费用征管职责向税务划转,而配套法律法规未同步完善,在涉及跨部门执法时存在制度差异甚至政策矛盾,执法时无法充分配合。
(二)数字法治政府信息交换率仍需提升。因不同部门间数据形式、管理要求、判断标准存在差异,导致数据交换滞后,数据获取和处理成本较高。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政治机关建设为引领,以“四强”党支部建设为契机,全面落实税收征管改革系列要求,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和纳税服务新体系。
(二)强化外部协作,提高“以数治税”能力。加强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将更多税费服务事项融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范畴,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服务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量。建强枫桥式税务机关,探索实施柔性执法,加强事前风险提醒,提高调解应用效能,深化建设“无风险不打扰”管理模式。
(四)深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推广“税直达”服务措施。充分发挥非接触办税平台优势,擦亮“惠侨青年工作室”等服务品牌,巩固“侨税大讲堂”等宣讲阵地,持续做好“税+侨”文章,建设服务湾区体系矩阵。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