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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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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2:47: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落实税收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后勤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相关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讼等事项;贯彻落实税收执法督察、执法责任制和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内部监检查工作。

税政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税种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承担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工作。

纳税服务股。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本区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落实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分析情况,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征收管理股。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税源管理股。组织实施负责出口企业征税调研和税收调查、数据采集分析、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实施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审核、复函等出口企业日常检查管理及指导工作。

风险管理股。组织实施纳税评估、负责风险应对、数据共享、分析、统筹和任务推送等,组织落实风险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股。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组织人事股。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出国政审等工作;组织实施数字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老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党员管理工作;协调开展群团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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