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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2021年第47号)
发布时间:2021-11-24 11:37:3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梁健明:(纳税人识别号:440782********063X):

我分局于2021年10-11月期间多次电话联系你,通知你税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事实及处理决定,但你一直没有前来领取税务文书,且我分局暂无法获取你的户籍地址或常驻地址,税务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给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新会税开发区处字[2021]H8号)(附件1)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处理决定书》领取地址:新会区三和大道南56号

联系电话:0750-6361810

附件1:《税务处理决定书》(新会税开发区处字[2021]H8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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