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46号)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已完成2023年度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现将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2024年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一、四类出口企业评定公示名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46号)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已完成2023年度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现将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2024年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一、四类出口企业评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