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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鹤山市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
发布时间:2022-10-17 17:43:22来源:税政股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鹤山市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
统计周期:2021年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法人代表 计算退税的残疾人职工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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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鹤城镇豪天明品金属制品厂 91440784MA4UJ2385W  万旭勇 220
江门市豪爵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 91440700773082327Q 杜勃 3296
填表说明:本表统计对象为2021年(所属期)实际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如纳税人2021年(所属期)并未享受优惠政策,仅收到以往年度(如2020年12月所属期等)的退税则不纳入统计;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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