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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统计表(2022年度)
发布时间:2023-01-31 09:54:00来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统计表
统计周期:2022年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市 法人代表 计算退税的残疾人职工人次 安置残疾人就业退库金额合计(单位:元)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91440704193959639D 江门市 胡锡昌 2138 14709440
江门市思威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914407045573314485 江门市 吴浩昊 148 863766.12
江门市江海区振兴塑料包装制品厂 914407041940208340 江门市 郑玉玲 53 292980.52
江门市隆吉减震器有限公司 91440700764923665U 江门市 郑美莺 683 3277312.84
           
填表说明:本表统计对象为2022年度内实际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即退还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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