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随机抽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
二、抽查方式
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不定向抽查的方式随机抽取29户企业,作为2019年度重点稽查对象。
三、检查年度
2016年至2018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2019年度。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自查认真彻底,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主动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对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抽查结果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29户企业对象如下:
1. 江门市岭南印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广东荣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3. 江门广药侨康医药有限公司
4.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江门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 江门市嘉泰置业有限公司
7. 江门市紫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8. 江门良骏兆业发展有限公司
9. 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
10.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建委房地产实业公司
11.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12. 江门市志力贸易有限公司
13. 广东益辅成药业有限公司
14. 台山市伟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 台山市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 广东国望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17. 江门市新会区英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8. 江门博富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19. 华冠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 江门市南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1. 新会鸿盛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2. 江门市明星纸业有限公司
23. 广东为星药业有限公司
24. 海鸿电气有限公司
25. 开平市三威微电机有限公司
26. 江门富港实业有限公司
27. 广东康泓药业有限公司
28. 鹤山市粤宇房地产有限公司
29. 鹤山市骏景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