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其他事项 > 非正常户认定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关于非正常户认定的公告(2023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3-01-17 11:39:04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关于非正常户认定的公告(2023年第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三条的规定,“揭阳市力雅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户纳税人(详见附件)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规定对此部分非正常户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告。以上非正常户纳税人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非正常户纳税人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 ⠂ ⠂ ⠂ ⠂ ⠂ ⠂ ⠂ ⠂ ⠂ ⠂ ⠼/span>20221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