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12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
编 码 |
1.30.12 |
名 称 |
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征收 |
权力类型 |
行政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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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 经营费缴纳办法>的通知》(财企〔2004〕241号)第四条 2.《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补充通知》(财企〔2006〕70号)第一条 3.《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第一条、第二条 4.《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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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可多选) |
R 单位 R 个人 |
启动类型 |
R 依职权 £ 依申请 |
数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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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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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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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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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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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
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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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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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神泉税务分局 |
管辖范围 |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神泉镇、前詹镇 |
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神泉镇236省道北50米(神泉镇政府西2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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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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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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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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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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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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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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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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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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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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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衔接 |
1.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税务部门做好非税收入征收工作; 2.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负责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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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
日常监管 |
税务机关对应报未报、申报不实、不按规定缴纳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等违规行为,要依法实施处置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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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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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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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查询 |
咨询途径 |
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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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结果查询 |
https://www.etax-g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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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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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渠道 |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z/jyhlsw_xxgkzn/zone_tt.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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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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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责任 |
追责情形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的; 2.截留、占用、挪用、坐支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的; 3.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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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纪检部门 |
联系方式 |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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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 |
联系方式 |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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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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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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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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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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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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