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
编 码 |
1.32 |
名 称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权力类型 |
行政征收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
适用对象 (可多选) |
R 单位 R 个人 |
启动类型 |
£ 依职权 R 依申请 |
数量规定 |
―― |
||||||||
收费规定 |
不收费 |
网上办理 |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
||||||||||
通办类型 |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R 属地办理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 即办 R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R 网上办理 £ 最多跑一次
|
||||||||||
办理信息
办理信息
|
受理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
|
|||||||||
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管辖范围 |
溪南街道、凤美街道、京冈街道、渔湖街道、砲台镇、登岗镇、地都镇 |
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 |
||||||||
适用条件 |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
||||||||||||
裁量标准 |
―― |
||||||||||||
提交材料 |
|||||||||||||
申请期限 |
申报期限内 |
法定办理期限 |
10个工作日,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办结。10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承诺办理期限 |
10个工作日 |
||||||||
办理流程 |
1.32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
特殊规定 |
―― |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 |
||||||||||||
部门衔接 |
―― |
||||||||||||
监管措施 |
日常监管 |
纳税人未按照核准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核准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予以处罚。 |
|||||||||||
共享信息 |
―― |
核查信息 |
―― |
||||||||||
咨询查询 咨询查询 |
咨询途径 |
电话:12366 |
|||||||||||
进度结果查询 |
https://www.etax-gd.gov.cn/ |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延期申报通知书》 |
||||||||||||
结果公示渠道 |
―― |
||||||||||||
申请人责任 |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
监督责任 |
追责情形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纪检部门 |
联系方式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 |
||||||||||
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 |
联系方式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 |
||||||||||
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 |
||||||||||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 |
|||||||||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
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
常见问题 |
|
||||||||||||
留言区 |
我要投诉 |
|
|||||||||||
我要评价 |
|
||||||||||||
我要建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