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
编 码 |
8.4 |
名 称 |
代开发票 |
权力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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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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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可多选) |
R 单位 R 个人 |
启动类型 |
£ 依职权 R 依申请 |
数量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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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规定 |
不收费 |
网上办理 |
www.etax-g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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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类型 |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R 全市通办 £ 属地办理 (依职权事项不填此栏)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R 即办 £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R 网上办理 R 最多跑一次 (依职权事项不填此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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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办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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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主管税务机关 |
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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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渔湖税务分局 |
管辖范围 |
溪南街道、凤美街道、京冈街道、渔湖街道 |
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西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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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特定情形除外,详见附件),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未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1)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非企业性单位。 (2).其他个人。 (3).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且未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 (4).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次缴纳增值税,且未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 (5).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放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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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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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sfw/nsfw.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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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
―― |
法定办理期限 |
―― |
承诺办理期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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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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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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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及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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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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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
日常监管 |
1.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如果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2.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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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信息 |
―― |
核查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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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查询 咨询查询 |
咨询途径 |
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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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结果查询 |
https://www.etax-g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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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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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渠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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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责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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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责任 |
追责情形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4.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保密的;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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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纪检部门 |
联系方式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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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 |
联系方式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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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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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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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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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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