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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有关税费的公告(2020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0-05-20 17:24: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终止委托普宁市科杰建材有限公司、广东润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代征有关税费的具体事项进行公告,具体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终止委托代征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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