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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1-04-22 17:02:41来源:揭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1年第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和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我市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或单位,且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企业或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以    

上的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企业或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  

      以上的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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