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0-08-24 09:35: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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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1.9.1

   

契税征收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

 

适用对象

(可多选)

R 单位

R 个人

 

启动类型

R 依职权

£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通办类型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 属地办理

(依职权事项不填此栏)

 

办理方式(可多选)

£ 即办

£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 网上办理

£ 最多跑一次

(依职权事项不填此栏)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

地址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管辖范围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

适用条件

1.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或采取邮寄、数据电文等其他方式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接收相关资料;

2.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完税凭证;

3.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1.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2.各级税务、财政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共同研究强化土地税收征管的办法和措施,通过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办公、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沟通情况和信息,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3.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税务、财政部门的需要,提供现有的地籍资料和相关地价资料。对于通过征用或者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及出租土地使用权或变更土地登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用地手续后,应及时把有关信息告知当地的税务、财政部门;

4.各级税务、财政部门在征管工作中,如发现纳税人没有办理用地手续或未进行土地登记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1.税务机关应当以“信用+风险”动态管理为基础,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互联网+监管”,着力构建和完善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全流程管理体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稽查,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共管共治;

2.依法应当追征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采取责令限期缴纳、责成提供纳税担保、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等方式追征,依法加收滞纳金。纳税人、纳税担保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12366

进度结果查询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减税、免税决定的;

2.违反法定程序为纳税人办理减税、免税手续的;

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5.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的;

6.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检举人保密的;

8.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纪检部门

联系方式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

联系方式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

0668-2681383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地址和联系方式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七路99

0668-2982644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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