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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
编 码 |
1.18 |
名 称 |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核定 |
权力类型 |
行政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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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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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可多选) |
£ 单位 R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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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类型 |
£ 依职权 R 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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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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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规定 |
―― |
网上办理 |
https://www.etax-g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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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类型 |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R 属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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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可多选) |
£ 即办 £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 网上办理 R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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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
受理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博贺所办税服务厅 |
地址 |
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工贸小区府前大道、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龙山横尖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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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管辖范围 |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 |
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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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
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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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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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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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
―― |
法定办理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期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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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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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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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及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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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衔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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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
日常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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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信息 |
―― |
核查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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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查询 |
咨询途径 |
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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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结果查询 |
https://www.etax-g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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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
《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定额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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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渠道 |
在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或电子屏幕上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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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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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责任 |
追责情形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规定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导致纳税人税负水平明显不合理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4.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5.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6.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7.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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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纪检部门 |
联系方式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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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 |
联系方式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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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 0668-268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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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 0668-268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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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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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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