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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2022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39: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12月31日止,欠缴税款不超过200万元的企业、单位及累计欠缴税款不超过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个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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