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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15:16: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在市局和地方政府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认真开展税收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现就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局立刻组织党员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并就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做了实施计划。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做到学深悟透。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主题,深刻领会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领会“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最重大的政治成果,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切实在把握精髓要义上下功夫、求深化、见实效。二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丰富内涵,做到融会贯通。组织和安排区局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扎实成效。三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做到知行合一。围绕党的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找准区局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对标对表,在政治统领上有新认识、新担当,在服务党员上有新提升、新作为。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落实“三定”要求,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按要求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促进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协同其他职能部门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原则,严格权限审批,强化工作监督,健全监管机制。

(二)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权力和责任。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茂名市局工作部署,修订本单位权责清单,明确履责方式和履责方法。并对权责清单定期进行系统梳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2022年,更新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栏目和税务系统权责清单,共更新栏目内容1个,权责清单事项表5个,权责清单信息表共计25个。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基本实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在各办税服务厅推广主题式办税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为老年人推出“关爱银龄”特色服务。建立区级纳税服务运营中心,持续推进全量业务全程网上自主办理,打造“网办全程自主,V-Tax全面兜底,智能互动提速,精细服务增值”的全面“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模式,推动传统办税服务厅向无窗化、智能化、专业化、定制化、集成化、网络化的“六化”新型服务厅转型。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拓展涉税“首违不罚”,推进税务机关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结果网上查询服务。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办税体验,提高纳税人、保障纳税人的权益、了解纳税人的需求、解决纳税人的痛点和难点、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纳税人打造可信赖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将“三化”建设和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紧密结合,主动承接4项先行探索任务,完成《职责事项总表》《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文本》近2000页文本。截至目前,共梳理区局层面需要保留的本地化制度45项;报送职责事项总表18份,梳理一级职责事项336项,二级职责事项844项,三级职责事项1532项;编写岗位说明书161份;编写本地化业务文本3份;编写基层分局工作指引22份,梳理负面清单18份共484项。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我局把决策权限合法意识、决策程序法定意识和决策责任监督意识厚植决策行为之中,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与“法定职责必须为”,每逢重大决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均会提前了解与决策相关的政策法规,主动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确保依法依规集中精力谋大事、解难事。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坚持把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为提高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保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经区税务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做到如实记录、完整存档。目前,我局行政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显著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我局坚持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在制定行政决策时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落实的督查督办,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评估决策执行落实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不断优化调整,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质量和落实成效。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公示执法信息,在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建设了标准约谈室和查账室等,落实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风险排查力度,依法依规辅导企业由经营不规范向经营规范转变。今年以来,通过向有关部门交换信息,把信息和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发现存在少交税款的风险。风险管理团队对企业进行辅导以及政策解释后,企业积极补缴了税款。同时,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关于取得虚假发票以及企业所得税中虚列成本的税收风险治理,通过劝说告诫、指导约谈等形式,辅导纳税人排除风险,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该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三)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教育。一方面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组织税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典型案例,切实提高税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及在岗轮训,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的业务知识和法规知识资源,督促干部职工做好线上学习,干部职工人均学习时长超过120学时/年。今年学法考试全局符合参加学法考试条件的税务干部118人,按照时限要求,所有税务干部于7月2日前全部顺利完成考试。在2022年执法资格考试中,两名同志全部通过考试。

(四)加快制定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设备标准。我局2022年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文件规定,在标准范围内配置各项装备设备。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我局不断健全税务工作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区税务局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防汛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信访工作应急预案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确保科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此外,我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税务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依法规范处置信访等突发事件。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我局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化解税收重大风险责任,坚持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应对突发事件,持续健全完善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等环节的处理方法,加强对突发事件的舆情检测和风险应对,依法科学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舆情情况,提高税收舆情应对工作水平。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征纳矛盾,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2022年,我局未出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积极推动全区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开展机关纪委运作体制机制调研工作,捋清现有监督体制的运作情况,积极探索部门职能监督作为“第一道关口”、内审部门统筹协调内控机制建设、纪检部门作为“监督的再监督”的一体化监督体系,实现综合监督体系“实起来”。

(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我局大力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对减税降费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重点工作督办台账,按月对市局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已发布督办通报4期,上报市局重点工作督办台账10期,有力促进了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和区局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地。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我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市税务局网站“滨海新区”专栏的“基层政府信息工作”栏目维护,及时更新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公开内容完整准确,推动政务公开更加透明高效。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区税务局网站栏目的管理与维护,按时保质完成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公开,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查询。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今年以来,我局党委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区税务局税收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措施,切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我局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2022年通过党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结合上级工作精神和区税务局实际,坚持“既定目标+动态调整”原则,突出针对性、可考性、实时性,把法治建设纳入组织绩效考评体系,完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行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考评体系,与时俱进地把握考评方向,倒逼动态调整工作重点,推动法治工作建设步步深入,以绩效抓手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抓到底。

(二)落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法治素养,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决策工作,在制定和做出决策内容时做到符合照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决策内容合法性。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强化民法典学习宣传,紧扣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比如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研讨、设立民法典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开展与税收宣传相结合的融入式普法宣传等活动内容,强化协同联动、多频共振,切实提升民法典普法宣传成效,使税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与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使民法典成为税务人员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四)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将依法行政、学法普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必考内容,列入干部日常个人绩效考核重点内容。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我局大力开展推进依法治税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2022年在茂名日报、南方+、搜狐、网易等新闻媒体上共刊载新闻稿件106篇次,广泛宣传区税务局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依法落实减税减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税收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2023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自觉将税收工作融入地方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作中。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要求落实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不当干预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等行为。

(三)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税收法治能力和税费服务水平。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培训、法治宣传和税务管理多形式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与法治能力,增强适应改革的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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