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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8 15:10: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在市局和地方政府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能,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按照《决定》关于“九个深刻领会” “七个聚焦”要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全区税务系统党员干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强化领导小组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

三、依法行政,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全区税务系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

二是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第二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税总法规函〔2023〕30号)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部署安排骨干人员抓紧落实。第一时间通过邮件系统下发《告知承诺书》格式、《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以供即时使用,并电话告知办税大厅骨干人员注意事项,特别强调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即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承诺办理该业务,不再要求提供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帮助大厅人员把握好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其办理规范、事后监管要求、法律责任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三是落实“三项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进行相关公示,其中包括欠税信息期、行政许可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持续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单位共有执法人员53人,共配备17台执法记录仪,配备数量占人数比例为32.08%。按照规定要求,交由各部门领用,设立使用台账,做到谁使用谁负责。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执法程序,对开展相关检查等执法程序均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积极落实执法现场音视频记录。严格推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流程,确定法制审核所需材料范围,加强法制审核团队建设。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权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有减轻或加重处罚的充分理由和情形。截止2023年12月,我局暂未发生重大税收执法行为。

四、强化学习宣传,发挥带头作用

在区局党委班子的领导下,全体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头进行法治学习。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带头进行普法宣传。区局主要责任人对重大工作进行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五、加强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培训,全员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积极依载学法考试平台,开展全区税务系统集体学法活动,共121人参加2023年度学法考试,考试通过率100%。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新进公务员开展执法资格考前培训。2023年我局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3人,参考率达100%,通过率100%。现正在积极组织3名2023年新进公务员备考2024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推进税收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征纳矛盾,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2023年,我局未出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年龄偏大,对法律知识和税费政策学习不够。税务部门涉及的法律多,政策更新快,对法制工作严谨性和细致性要求高,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和税费政策学习仍需加强。

二是人员配备存在缺口。我局法制部门目前无30岁以下人员,30岁—50岁人员2人。法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要求高、任务重,现有的人员数量和业务能力较难匹配上级的工作要求,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束缚,较难形成强有力的抓手。

八、2024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一是增强法制人员储备能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准备,统筹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和法律顾问资源的合理运用。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提高我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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