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相关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按规定对2023年全区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进行评定,现按规定对四类企业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附件:2023年电白区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四类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