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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0年第四季度纳税人欠税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16:32:00来源:高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欠税公告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第六条 “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以下(不含200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以下(不含10万元)的,由县级税务局(分局)在办税服务厅公告”的规定,我局已将2020年第四季度相关情况在我局各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告。如需了解相关情况,可前往上述地点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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