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有448户用人单位缴纳1079.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