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在茂名市税务局和化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利用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方式途径常态化开展学习,结合集中培训、辅导讲座、在线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学习质效,提升执法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二)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2023年,按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及时更新化州市税务局及派出机构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推动各股室、各分局高效履职尽责。
(二)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上级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三)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抓实抓细。同时加强对外宣传,使纳税人了解政策内容,确保告知承诺制落实到位。2023年,我局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共办理489项。
(四)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安排,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常态化开展政策落实的监督工作。我局已完成2023年度风险应对抽查工作。2023年RED系统风险提示抽查工作,发现问题集中表现企业有房产税税源登记但无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223条数据)、开具税收收入电子退还书后国库部门未及时退还(99条数据)、纳税人登记信息不全(133条数据),相关问题已督促整改。
(五)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整合、优化服务资源。一是自2023年5月起,分批撤销同庆、良光、平定、那务、官桥、中垌、林尘等7个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将原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转变为纳税服务团队,提供兜底服务。二是转型升级府前路办税服务厅,结合工作实际,打造税费争议调解室、约谈室,安排专业律师团队开展纳税人接待工作。三是加强纳税服务运营中心建设,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着力推进依申请税费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工作,推进线上线下税费服务融合发展。
(六)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做好迎接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对照一级指标“纳税”评价内容,逐项细化落实,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全面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分五批推出的109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及茂名市税务局推出的“十件贴心便民实事”。三是与化州市工商联合作,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持续优化小微经营主体税费服务,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四是加强征纳互动,积极举办纳税人业务培训班,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培训班5场次、企业所得税政策及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培训班累计3次。
(七)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成立税费优惠政策领导小组、制定市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方案、形成具体的任务列表和对应的完成时限、加强宣传培训、深入企业精准推送相关政策、落实风险管理工作等方式认真抓好落实各项减税降费、延缓缴纳等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全市办理退税减税缓税降费1.87亿元(其中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0.04亿元),惠及纳税人、缴费人29856户次。
(八)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继续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的通知》。2023年,我局没有制定影响市场主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九)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收集重点税源信息,分析税收经济形势,向上级税务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累计报送各类税收分析报告12篇,其中报送当地党委政府的分析报告4篇,3篇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推动分析成果转为政府决策,为以税咨政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2023年我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1份,坚持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通过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对工作中的重大行政议题,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集体讨论决定。2023年累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4次。对工作中的重大行政议题,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行使职权,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由办公室专人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2023年,我局在执法公示平台更新、公示各项执法信息约1千条(项),为14个税费执法部门配备35台执法记录仪并强化使用管理,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9件,配置税务法制员26名。三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其基准,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及时处理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疑点数据9条。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全面优化说理式执法工作,制发《化州市税务系统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指引及任务分工》,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按照上级部署和工作需要,制定并实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社会保险费系统优化升级项目上线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办税服务厅应急管理,提高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组织一线人员开展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规范涉税信访办理。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建立了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与信访工作的常态化联络机制。2023年,我局共办理信访事项8件,均已回复办结,信访人员未就同一问题再次信访。2023年,我局切实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2023年,我局组建法律服务团队,认真落实涉税争议调解制度,积极推动诉源治理,争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监督。围绕税收征管改革重点强化监督,督促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理顺各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等,牢牢守住防风险和防舆情的底线,推动构建税收征管新体系。二是加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监督。组织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召开提醒谈话会,切实加强政策业务线条领域日常监督提醒,进一步压实业务部门职能监督。深入基层分局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容易犯的“内错”进行强调,并组织学习近年典型案例通报,结合实际重申工作纪律。督促各党支部落实每月警示教育制度,结合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加强案件剖析,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严防政策落实风险。三是加强行业税收管理监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1次,认真梳理“两权”运行存在的风险点,共同研究防范风险措施。重点对建安行业税收管理、水产行业税收管理、木制品行业税收管理等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防范风险。四是扎实推进纪检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年初选优配强纪检干部队伍,在13个税务分局各指定1名副局长分管纪检工作,指定1名纪检干部,充实纪检队伍力量。及时召开了专责监督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分局纪检干部“探头”和 “前哨”作用。按照“全面覆盖、统一管理、专责监督、防控风险”的原则,在监督内容上,紧紧围绕政治监督、“两权”监督、日常监督,对照清单事项做实监督;在监督方式上,紧盯风险防范,消除违纪苗头,构筑队伍“防火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为先,采取参加会议、谈话提醒等多种形式,注重抓早抓小,确保队伍中的苗头隐患问题能够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2023年,我局切实增强舆情监测,安排专人负责跟进,配合茂名市局在重要时间节点,如春节、劳动节等重要节日,通过腾讯、百度等常见商业网站搜索关键字眼,关注地方论坛、微信群、朋友圈、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不定期查看局长信箱等方式,持续加大舆情监测频率。2023年,我局主动排查舆情隐患1起,已妥善处理,未引起舆情风险。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执法过错行为进行严肃追责。三是严格入户执法,深改落地后入户执法全部通过“进户统筹”审批程序,2023年进户统筹282户次,运用税收大数据,以“信用+风险”为基础,做到无风险不打扰,防范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2023年,我局累计召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1次,追责2人次。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规范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指定专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落实依申请公开。2023年,累计对外公布相关税务信息约180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正在按照正常流程进行处理。
(五)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一律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一般商品货物全面推行通过税务系统采购网进行采购,采购过程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严格把关,做到防微杜渐,阳光采购。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加强涉税数据共享交换管理工作。定期与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换股权转让、走私成品油违法交易信息等数据;定期与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换商品房买卖信息;定期与化州市自然资源局交换土地出让信息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按照上级部署和系统开发,通过动态风险监管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风险分析,实时发现风险疑点,对业务办理采取事前告知、事中提醒改正或业务阻断、事后快速应对。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2023年,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利用会前学法环节学习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三是严格落实支部学法。制定党支部每月指引,安排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四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三会一课”开展反面典型和违纪案例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我局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每半年召开1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办公室会议,全面发挥该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中的领导和决策作用;二是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股室和分局及其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广东普法公众号参加学法考试,考试通过率100%;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5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五是把法治教育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工作。2023年,我局7名新录用公务员全员通过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继续努力。2024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