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在茂名市税务局党委和茂南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区税务局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抓牢政治机关建设,坚决扛牢税收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制度,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24年累计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中心组“第一主题”相关学习45次。通过“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方式,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学法园地”等学习资源在全区税务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法治学习教育与税收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推动茂南区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更好发挥税收支持作用
(一)始终以组织税费收入为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上级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依规推进全区组织收入工作。严守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守住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坚定不移扛牢主责主业,倾力担当作为,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摸清税源结构和变化情况,进一步夯实税源管理基础,深化欠税管理,提升征管质量。
(二)始终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第一要务。建立税费服务诉求机制,及时响应企业需求。一是梳理符合企业需求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电子税务局推送、上门走访等线上线下多渠道精准速递税费优惠政策。二是及时回应企业关切问题,结合前期收集企业政策条文理解、税费系统操作等相关涉税个性需求,组建税费政策宣贯服务队,“点到点”辅导企业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三是携手各镇街,以创新的税费事项协同共治新模式,通过在全区17个镇街全面推行税务网格化管理,建立“税务联络员+村(社区)网格员”的工作机制,将税务服务的触角真正延伸至镇街村落,为乡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注入动力。
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重点聚焦办税缴费中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突出问题,开设系列税费政策宣传培训班,围绕办税服务、优化流程、政策宣传等方面与企业开展充分交流,广泛听取企业涉税诉求,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走深走实。
(三)始终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税收工作第一导向。设立“税务+社保+医保”一窗联办窗口。联合政数、人社、社保、医保部门共同推动区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实现“税务+社保+医保”“专窗联办”全覆盖,实现社保、医保业务“一次叫号,一次办结”。三方共同制定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方案,一站式调解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工资总额认定、社保补缴等单一或复合型争议事项。
在全区推广“办税缴费不出村”服务项目,通过在全区239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便民纳税缴费服务站,集辅导线上办税、事项流程告知、税费政策宣传以及完税凭证打印等事项于一体,积极打造“十分钟税费服务圈”,积极发挥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优势,聚焦群众各类涉税费需求,将税费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多渠道满足纳税人缴费人业务办理需求,打通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2024年,便民纳税缴费服务站共办理业务2404笔,服务纳税人1721人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贯彻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53号修正)、《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文件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三关”,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机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没有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区税务局没有制定影响市场主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集中议事方式,推动税务机关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配套文件要求,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税收执法风险。2024年,区税务局共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宗,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2024年税务执法结果合计71条。
严格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制度,推进说理式执法,将“施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彻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贯彻“首违不罚”制度,让广大市场主体感受到税务执法的“温度”,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
持续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对6项涉税事项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进一步推动执法理念和方式变革,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将税务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把普法工作融入税务执法活动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增强公众税收遵从意识。通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等普法活动,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网络安全、信访舆情、保密档案、资产管理等方面风险防控,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联动处置机制,确保全区税务系统平安稳定。全年妥善处置信访舆情46件,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积极防范日常隐患,定期排查各办公区域、食堂、机房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做好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工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4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
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行政答辩和举证工作,不断完善案件调查核实和证据收集方式,切实提高税务机关行政应诉能力。2024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宗。
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税费征缴争议处理共治机制。与茂南区委政法委员会等11部门联合制发《茂名市茂南区税费征缴跨部门争议事项联合处置工作方案(试行)》,制定税费征缴跨部门争议事项联合处置工作流程,推动税费征缴争议处置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优化提升茂南区营商环境水平。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精准防控管理类风险。管好“关键人”,紧盯税源管理分局局长等重点群体,形成“重点群体”监督清单,推动责任落实。管住“关键事”,整理执法内部风险目录,优化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做好执法过错跟踪整改,充分发挥RED客户端风险提醒功能,更正提示2739条,业务阻断377条。
抓实抓细政务信息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规程、规范文书制作,依法依规作出答复,自觉接受外部监督。2024年,区税务局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加强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与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加深数据协作,积极探索以数治税的有效途径。
强化以数治税,“数据管税”逐步转型。强化“数据管税”,全面实施分类分级智能管理,推动机关实体化运作、基层清单化履责,依托任务管理平台办结任务183182笔,156户纳税人使用单位接入“乐企”平台,新办数电发票用户13900户。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坚持抓住“关键少数”,聚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要求,依法依规征收税款,有效履行税收职能,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工作。
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每月编发法治学习材料供全区税务系统学习,提升全体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托学法考试平台,开展全区税务系统集体学法活动,组织全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考试通过率100%。
2024年,茂南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方面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党建与业务融合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茂南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科学组织各项税费收入。强化以数治税,不断提升征管改革质效,着力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守正创新,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坚持人才为先,全面建强税务法治队伍,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茂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