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茂南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清理用人单位未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办理停保数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29 09:02:1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需要清理系统还存在用人单位未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办理停保的数据。

为维护缴费人权益,请以下用人单位或参保职工(名单见附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到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停保手续(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办税服务厅: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茂名市茂南区茂南大道东)。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按规定批量办理停保数据。

若今后缴费人发现税务部门停保的数据错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我局将按规定恢复参保。

感谢广大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支持理解!

联系方式: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 2701077

附件:缴费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9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