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现将代征人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代征人名称:茂名市雅麒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茂名市茂水路688号
法定代表人:杨海波
代征税种及附加: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代征范围:未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车主的二手车交易。
计税依据及税率:按销售额和2%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按增值税纳税额和7%税率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纳税额和3%税率计算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纳税额和2%税率计算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按税法及有关法规执行。
代征期限: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7日止。
国家税务总局茂南区税务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