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编 码 |
1.5.1 |
名 称 |
个人所得税征收 |
权力类型 |
行政征收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
适用对象 (可多选) |
R单位 R个人 |
启动类型 |
R 依职权 £ 依申请 |
数量规定 |
―― |
|||||||
收费规定 |
不收费 |
网上办理 |
―― |
|||||||||
通办类型 |
―― |
办理方式 |
―― |
|||||||||
办理信息 |
受理部门 |
―― |
地址 |
―― |
||||||||
实施机关 |
主管税务机关 |
管辖范围 |
依实施机关而定 |
地址 |
―― |
|||||||
适用条件 |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 |
|||||||||||
裁量标准 |
―― |
|||||||||||
提交材料 |
―― |
|||||||||||
申请期限 |
―― |
法定办理期限 |
―― |
承诺办理期限 |
即时办结 |
|||||||
办理流程 |
||||||||||||
特殊规定 |
―― |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 |
|||||||||||
部门衔接 |
1.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 2.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
|||||||||||
监管措施 |
日常监管 |
―― |
||||||||||
共享信息 |
―― |
核查信息 |
―― |
|||||||||
咨询查询 |
咨询途径 |
(拨打:12366,或者登陆: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
||||||||||
进度结果查询 |
主管税务机关 |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 |
|||||||||||
结果公示渠道 |
―― |
|||||||||||
申请人责任 |
―― |
|||||||||||
监督责任 |
追责情形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 2.违反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 4.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7.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8.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
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纪检组 |
联系方式 |
0668-8895023 |
|||||||||
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
联系方式 |
0668-8895316 |
|||||||||
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迎宾大道北213号0668-8895628 |
|||||||||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联系方式 |
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迎宾大道北213号 0668-8895078 |
||||||||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
常见问题 |
|
|||||||||||
留言区 |
我要投诉 |
|
||||||||||
我要评价 |
|
|||||||||||
我要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