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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欠税公告(2023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3-01-28 15:44: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县截至2022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纳税人以及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

2023年1月28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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