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及大埔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助力大埔县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税全过程。2023年,我局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常态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第一要事”,统筹用好党委会议引领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党支部集体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跟进学等途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2023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三会一课”学习290余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48次。对标对表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分级分类开展政治能力培训,举办了1期以“强化政治意识 提高政治能力”为主题的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我局普法重点学习宣传内容,扎实组织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实现通过率100%。
二、税收工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组织税费收入依法依规
2023年,我局坚持以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组织税费主责主业,以会计核算、票证管理、税收经济分析和数据监控等基础工作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组织收入工作。通过健全完善“股室按税种、分局按属地”的“双轨考核”机制,分项编制《大埔县税务局组织税收收入“双轨”考核考评方案》,将税源管理部门、业务股室纳入组织收入责任单位体系,形成纵向、横向协同的组织收入和收入质量监控责任体系,将收入目标科学分解、统筹规划和协同推进,实现服务、执法和监管全面清单化管理,调动组织税收收入的积极性、主动性,最大限度挖潜增收,促进税收收入目标全面完成。2023年,我局实现税收收入74915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32426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1892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3477万元,消费税完成82万元,车辆购置税完成949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7969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7170万元,契税完成4420万元,资源税完成543万元,其他税收完成5987万元。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打折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统筹推进全县税务系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认真落实政策落实快速反应机制,广泛收集汇总今年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政策口径、征管操作、风险隐患、税费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梳理堵点难点,推动问题迅速解决。
(三)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通过集约处理提高税费服务效能。整合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规费服务中心相关业务人员,集税费宣传、税费咨询、税费征收、纳税服务、诉求处理于一体,实现“大纳服”工作格局,深化县内所有税费服务事项全渠道通办,推动“线下办”向“线上办”转型,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定制化服务和处理纳税人诉求。二是通过移动服务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率。成立组建“嘉应税骑·埔税e起行移动服务团队”,根据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开展移动服务,有效降低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成本,破解纳税人缴费人的办事难题。三是通过服务转型优化税费争议解决方式。探索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以打造“红色血脉·埔税先锋”党建品牌抓手,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大埔税务实践相结合、把“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相融合,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室,落实网格化管理,构建“税务+政府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社会中介组织”的税费综合治理格局,以“五个在一线”工作法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将问题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
三、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更加提升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
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认真做好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备查、备案等各项工作,做到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2023年,我局暂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
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业务骨干对本单位负责的税务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研究和清理,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2023年,我局暂无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全面工作,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情况,及时参加大埔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不断健全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保障大埔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提高
严格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202号)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工作规则》《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以及《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委员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强化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和规范决策流程,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确保重大决策均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集体讨论予以研究确定。充分听取采纳法律顾问意见,将法律顾问制度引入行政决策中,在重要决定、文件、协议、合同等涉法事务及重大疑难事项上听取法律意见,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
(一)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相关公示内容的定期检查。今年以来,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的执法人员、权责清单等内容进行了9次更新。二是利用“青年大学习”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对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管理和推广使用。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做到“应审尽审”、按时限审结。2023年,我局对企业欠缴税费行为采取强制执行进行了6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法依规推动对欠税房地产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强制执行顺利开展。
(二)完善税务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无风险不打扰”原则,全面规范税务进户执法行为,加强对进户执法事项的统筹管理,强化税务进户行为的清单式管理,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税务进户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进户执法行为“非清单不进户,进户前必审批,全流程严规范”的智能化闭环管理。2023年7月1日启用“进户统筹”模块进行进户事前审批,截至目前,共完成进户前审批167次,进户146户。二是加强执法主体权限管理,全面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禁安排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在执法岗位从事执法活动,严禁为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配备信息系统有关执法操作权限。严格落实编外人员管理工作制度要求,严禁编外人员从事税收执法工作,严禁违反规定或未经审批授予编外人员工作权限。
(三)推行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
一是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对一般纳税人登记、大企业税收管理等涉税事项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二是进一步落实落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科学设置《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台账》,细化承诺事项种类归集,建立内部协调配合机制,通过定期联合开展实地检查、事后核查等工作,建立与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函询协查机制,破解事后监管中的信息核实查询障碍。三是全面推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四是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准确把握适用“首违不罚”的条件,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既彰显税收执法温度,又不放松税收管理。2023年,大埔县共有19户次纳税人享受“首违不罚”。
六、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理
(一)完善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一是落实《税务系统舆情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突发事件应对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执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值班期间的应急处置、信访维稳等工作。三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巡查管理,全力保障我局机关和各税务分局大楼财产安全。四是修订完善《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酒驾醉驾管理办法》,严禁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一是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做好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的收集工作,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税费服务的精细化、个性化水平,促进社会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提升。及时处理12366热线工单,按时依规做好回复工作;建立反馈机制,投诉事项处理结束后,对举报人进行回访,最大限度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二是积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机关来信来访处理办法(试行)》,按规定建立信访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稳妥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实现信访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2023年,共收到上级机关及县信访部门转办信访件6件,已办结6件。收到12345热线工单90件,已办结88件,正在办理2件,已办结满意率100%。
七、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更加完善
(一)建立健全税费争议调解机制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大埔县税务系统税费争议调解办法(试行)》《大埔县税务系统税费争议分类分级调解工作制度(试行)》等2个制度,完善分类分级调解机制,设立税费争议分类分级调解领导小组,积极组建专业化、多元化的税费争议调解团队。推动县政府建立大埔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导,实行源头共治模式,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切实形成社保费征缴争议联防联控共治合力。通过“专班+网格”工作模式,对有关诉求实行清单制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实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争议就地化解”的目标。自税费争议调解室设立以来,我局共处理税费争议案件9件,其中三级税费争议案件8件,二级税费争议案件1件,调解成功率100%,纳税人满意率100%。
(二)严格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严格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广东省行政应诉规定》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提交答辩状相关资料、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工作。二是组织公职律师和法治业务骨干积极参加市局举办的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与法治人才培训班,律师、各县区局业务骨干围绕行政复议应诉的实际案例和应诉技巧等内容进行授课与经验分享。三是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参加省税务局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视频培训,全面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妥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八、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更加健全
(一)建立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
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6项配套制度的要求,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构建税务系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通过扛牢党委全面监督、抓实纪检机构专责监督、接受地方党政机关监督、统筹部门职能监督、做细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强化党员群众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和主动配合社会监督七方面着手,促进各类监督上下联动、贯通融合,持续构建完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约束和监督
一是加强内部风险监督。聚焦现金收缴税费、二手房交易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内部执法风险,开展督审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市局对我局开展2022年度税收执法督察,持续跟进省局层级执法督察和外部审计进展情况,建立问题台账,狠抓问题整改。二是拓展第三方监督。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行业中聘请12名特约监督员,发挥特约监督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召开涉税中介机构座谈会,组织机构代表签订《依法依规办理涉税事项承诺书》,普及“码上问廉”事项,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积极稳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大力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及“双公示”等政府信息。二是根据《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有关公示内容和公示期限的要求,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公示”的原则,由信息产生部门对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发布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更新。加强对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对应公开不公开、选择性公开、公开不及时等情况进行改正。
九、智慧税务创新深入推进
(一)税费征管体系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以“取消固定管户、深化分类分级、税费一体同管”为主线,推进依申请事项集约管理、部分税源管理基础事项前移管理;整合第二税务分局和各业务股室资源,组建“4+N”专业团队负责复杂事项管理;将全县14170户纳税人管户按属地调整至各税源管理分局,并将跨区域建筑安装项目纳税人调整至第二税务分局,全面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持续优化税源管理部门职责划分,将税源管理部门税费征管职责划分为综合统筹、基础管理、税费监管三个系列,按照“清单管事、任务驱动、随机分配”的方式开展税费管理服务,实施税务网格化管理。
(二)“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持续提升
积极推广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开展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纳税人端)操作培训,优化征纳互动服务方式,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率;组建移动服务团队,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需求,以“网络办税全方位服务+服务大厅全放心办税”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三)全电发票推广工作有效开展
积极落实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工作,促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有效降低征纳成本。2023年,我县共计3476户纳税人开具出454998份数字化电子发票,发票金额合计1045193.75万元,已开数电发票户数占纳入试点户数74.31%,数电发票金额占总开票金额69.67%。
十、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相关制度规定,2023年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2场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认真落实《梅州市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至少1次,党委书记每年讲法治课至少1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责的意识和能力。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创新团队培养模式,发挥团队育人功能,选拔青年讲师32位,以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讲台形式为青年干部做榜样,带动青年讲师上讲台定期开展“青年大学习”系列培训,以讲促学、以讲促干。目前已开展14期。二是分期分批推进税务干部交流轮岗,推动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增长才干,2023年共组织干部交流轮岗44人(次),科学配置各业务领域人员力量。三是有效利用平台课程学习、网络培训等功能,以学习兴税平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栏、各条线年度必学内容、各岗位应知应会知识、业务技能为重点开展各类培训,包括初任培训,不断提高税务干部履职能力。
2023年,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譬如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效率性仍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有待提高;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局将坚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指导作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国家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将法治思维贯彻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组织税费收入、深化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压实举措,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具体行动,确保大埔税务事业安全稳健发展,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质量法治税务建设推动大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