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1年10月)
发布时间:2022-01-26 10:07:1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2021年10月28日决定:

任命张建新为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职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任命吴建明为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四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任命吴春生为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财务管理股副股长、四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副股长级)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任命曹环星为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职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