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决定:
任命王宝玉为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大柘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任命陈玲瑜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 (副股长级) (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