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0-08-28 11:32:35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基本信息

   

6.2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

权力类型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

适用对象

(可多选)

R 单位

R 个人

启动类型

£ 依职权

R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不收费

网上办理

https://www.etax-gd.gov.cn/

通办类型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R 属地办理

办理方式(可多选)

£ 即办

£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R 网上办理

R 最多跑一次

 

 

 

 

 

 

办理信息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文福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府前路3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文福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广福镇、蓝坊镇、南礤镇

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府前路3

适用条件

企业或者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含与香港、澳门和台湾签署的税收安排或者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以下统称税收协定)待遇,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2.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申请期限

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任一公历年度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经确认为我国税收居民的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的,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20/10

办理流程

6.2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流程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0753-12366http://www.gd-n-tax.gov.cn/gdsw/naszx/gzcy_tt.shtml

进度结果查询

0753-12366http://www.gd-n-tax.gov.cn/gdsw/naszx/gzcy_tt.shtml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监督责任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3.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的;

4.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保密的;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溪峰西路810753-7188683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溪峰西路81

0753-7188613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溪峰西路81

0753-7188328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溪峰西路81

0753-7188612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兴宁市人民法院

常见问题

 

留言区

我要投诉

 

我要评价

 

我要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