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时间:2022-05-30 15:00:00.0 -- 2022-05-30 16:00:00.0
课程简介: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明确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近日,我省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1号),明确了我省的缓缴流程。 哪些主体适用?实施期限多久?如何办理?缓缴期间需要申报社保费吗?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缓缴吗?为了让缴费人及时了解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缓缴期间的日常业务办理要求,本期的纳税人学堂将带来《广东省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讲解》,为您答疑解惑。 课程介绍:1.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 2.灵活就业人员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主讲老师:陈云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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