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0-08-26 20:32:42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编    码

1.21

名    称

多缴税款退(抵)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适用对象

(可多选)

R 单位

R 个人

启动类型

R 依职权

R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http://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通办类型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 属地办理

办理方式(可多选)

R 即办

£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 网上办理

£ 最多跑一次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环城东66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环城东路66号

适用条件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1.A07112《退(抵)税申请表

 2.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条件报送)

 3.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复印

 4.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

 5.A01008《税务登记证》(副本)(条件报送)

 6.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条件报送)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12366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进度结果查询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申请人责任

――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法定程序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退税决定的;

3.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6.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7.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环城东路66号

0736-4284927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环城东路66号0763-12366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环城东路66号

0763-4283109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

(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环城东路66号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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