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为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一类、四类企业公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5月3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为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一类、四类企业公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