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本县纳税服务(合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落实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分析纳税服务投诉情况,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负责清远市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组织落实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田税务分局。负责吉田镇、永和镇、大保镇、禾洞镇、福堂镇、小三江镇、上帅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