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12-19 10:22:4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税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广大纳税人

提高广大纳税人对税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意识。

通过办税厅宣传栏、电话、短信、微信群交流、举办纳税人学堂等方式做好普法宣传辅导工作。

第一税务分局

王永彦

2

信息公开规定的内容

广大纳税人

接受社会监督

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室

曾国星

3

税法知识

广大纳税人

引导和帮助纳税人学习相关的税法知识

积极利用报刊、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税法知识

办公室

曾国星

4

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文件

清城区税务局全体干部职工

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按规定做好“三项制度”相关内容的培训学习。

法制股

成伟军

5

“以案说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清城区税务局全体干部职工

提升税务干部对深层次的税收执法风险的认识。

按规定做好“以案说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培训学习。

法制股

成伟军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