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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11:06: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扎实推进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新时代清新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区税务局深入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税收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的常设议题以及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建立“一学、二谈、三评”学用机制,不断深化税务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的理解。区税务局党委书记讲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法治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责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省委“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部署,积极推动区税务局全面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强化依法治税,严格落实税费政策。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大型工业企业税源管理,重点关注支柱性行业生产经营恢复情况。加强重点税种管理,大力推进“税务+村镇”房土两税管理模式。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协同共治机制。二是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扛牢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主责,切实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组建惠企青年服务队,开展“党政税课下乡镇”“税惠春风入景区”系列宣传活动,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三是推动税务服务清新发展大局。主动对接区委区政府产业规划等部署,创新编制《制造行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高质量服务“制造业当家”。推动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围绕税费热点先后推出“专家门诊”等服务,惠及市场主体300多户。

(二)推进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不断提升征管水平。

推动税收征管改革落地见效,按照关于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的工作部署,聚焦优化税源分局职能设置,完成基层分局职能调整和分组设置。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探索智能化监控遵从类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完善税费服务事项“一口进出”,进一步融入政务服务体系。运用征管职责清单运转综合协调机制,解决前移事项业务流转衔接等问题。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作规范,强化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核,并按要求定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税收行政决策民主化

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和严格局内议事决策程序,有力推动税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3年召开党委会议33次,决定(议定)的有关事项按规定程序公开会议纪要。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对一般纳税人登记、大企业税收管理等涉税事项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落实落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与不动产管理部门信息传递和共享,规范告知承诺制办理程序和事后监管。推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区分税收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按“轻微”“较轻”“一般”和“严重”不同违法程度,由轻及重分级实施执法行为,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清单式管理、事中信息化监控、事后检查监督,推动按照“三项制度”和事项清单履行相应职责。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健全区税务局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的组织领导;积极加强与区信访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置群众信访问题;持续抓好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舆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值班等工作,防范重大负面事件的发生,积极维护平安稳定的税收环境。2023年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及网络安全事件。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税费服务需求管理机制。建立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分析和改进闭环工作机制,加强服务需求渠道管理,全面收集税费服务需求,形成高频问题台账,动态构建需求标签体系,对短板指标和典型问题进行溯源分析,制定切实的改进措施。

(二)优化税费争议解决方式。设立纳税人权益保障中心,与区人社、社保、医保、司法、信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实现以“快速响应、快速协同、快速处理”为特点,以多级递进式权益保障架构为支撑的“一站式”排忧。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通过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化解涉税费争议。2023年,区税务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1宗,已依法办结。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税收执法规范透明运行

(一)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落实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使上级监督更有力、同级监督更直接、下级监督更广泛、外部监督更有效、各方监督更协同、运行机制更顺畅。

(二)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及时在门户网站、网页执法公示平台及办税服务厅等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和税收执法事项;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要求,对行政相对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及时予以答复,合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信息需求。

(三)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提高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优化税费服务方式

(一)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推动办税缴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依托集约处理的服务支撑,构建企业税费事项以网上办理为主、个人税费事项以微信移动端办理为主、自助办税终端为辅的税费办理服务渠道。

(二)大力提升自助办税服务水平。以资源共享、分级分类、高效利用为原则,优化配置自有自助办税设备,利用好“粤智助”和银行的自助设备,优化自助终端和服务布局,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三)积极推进同城通办。深入推进依申请事项同城通办,加强实体税费服务场所统筹管理,根据全市统一的同城通办清单,按照“应办尽办”和“一口进、一口出”原则,办理辖区内同城通办业务。

十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税务建设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区税务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区税务局各项税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能够将税收法治建设摆在全局税收工作的重要位置,对税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加强部署、重大问题认真研究、重点环节强化协调、重要任务督办落实;能够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化解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维护税收工作的稳定。区税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质。将税收法治工作要求融入“浩然正气型”“持续成长型”和“结构更优型”“三型”税务队伍建设中,促进税务干部主动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系统提升新入职公务员税收执法水平。三是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培训。组织税务干部参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集中学习培训,积极推动新法实施。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区税务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合同签订、涉法涉诉案件及信访案件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强化法律保障,促进依法行政。2023年共出具76份法律专业审核意见书。

2023年,区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以及当前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工作不断深入推进,税收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要求不断提升,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一些新问题和不足之处逐步出现:一是个别税务干部的税收法治意识需要不断增强。个别税务干部仍沿用旧思维、旧方法开展税收工作,已不适应新税收征管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急需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税收征管问题、化解征纳矛盾的意识和能力。二是高素质税收法治专门人才比较缺乏。为适应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系统内部需要相应培养和增加配备更多高素质税收法治专门人才。三是税收监管措施需要不断完善。随着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网络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依法进行税收监管的措施需不断进行改进,以实现税收监管对网络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2024年,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费征管新体系,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以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加强法治税务建设,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清新税收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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