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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6月)
发布时间:2023-07-26 19:22: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决定,任命:

任命黄蕾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牛孟姝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太平税务分局副局长、四级主办;

任命刘彩华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李丽华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曾炳权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财务管理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张曙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股长级干部、四级主办;

任命覃楚文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璇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李燕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四级主办;

任命徐俊杰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王淼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风险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洁芳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唐璀莹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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