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抽查税收监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监管机制,坚持落实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模式,从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采取不定向选派方式,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完成了对2023年度31户企业的随机抽查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实现查补收入合计32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