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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08:51: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在市税务局、曲江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税收法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区税务局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准确把握核心内涵,深刻领会重大意义。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青年理论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思维,提高执法效能。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市委“363”及区委“1136”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1310”、市委“363”及区委“1136”工作部署要求,区税务局始终把走在前列作为各项税务工作的基本目标,在各项具体工作中提高工作标准,积极争优创先。在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新的困难挑战的形势下,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建设,积极突破法治建设难题,主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税务建设

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坚持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致力建设法治税务,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一是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审议、部署关于全面依法行政和全面依法治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二是运用法治思维指导税务工作,自觉维护税法遵从刚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权责清单,促进税收执法和行政裁量权的规范化。三是依法组织全区税费收入,聚焦税收新增长点,深下功夫、狠抓落实。

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在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落实清单式分类分级管理、完善风险监管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设置基础团队、监管团队和综合团队,做好基础监管与服务,打牢依法治税基础,以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推动税收改革创新。二是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纳入绩效考核,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在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全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工作组会议4次,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工作规则》,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合法。二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决策质量。2023年,区税务局有1人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申请成为了公职律师,以区税务局税收法制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的身份持续参与到多项执法和行政决策中,法律顾问协助区税务局审核各式合同74份,提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破产案件等法律咨询若干件。三是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部风险目录,落实现金税费征缴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配合做好内外部审计、专项审计工作。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和权责清单。第一,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41项公示事项,由行政执法公示信息产生部门按照“谁产生、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做好公开前的政策研判和程序审核,及时对有关税务执法信息进行公开。第二,对照《广东省税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中8项执法事项(其中3个事项为税务稽查范围)实施,主要是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的事前实地查验环节进行执法音像记录,前期的资料已上传至“三项制度”一体化管理平台进行储存管理,后期资料由于该平台维护,由实施执法行为的部门建立台账进行留存。目前,区税务局已经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数量10台,约谈(询问室)1个,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供设备和场所保障。第三,积极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今年部门职能和岗位人员的变动情况,区税务局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和税收法制员进行了调整,严格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相关工作规程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共95户次,均为第一批清单事项的“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三是落实《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建立司法拍卖不动产涉税问题协作机制备忘录》,组建专业工作团队全方位跟进,运用法税协作机制办理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58宗(次)。四是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提高执法的精确性。五是定期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法律知识培训,8月邀请韶关市2022年优秀青年律师陶睿杰授课,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生动讲解税务工作中的执法规范及潜在风险,同时举办多场税收政策培训和讲座,并鼓励税务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多方面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严格执行《广东省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和《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办税服务厅坚持每周召开晨会,定期梳理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演练4次,开展消防演练1次,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的应急规范化管理。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完善社会保险费争议协调机制,组建税费争议调解工作站,落实信访制度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首问责任制,统筹推进社会保险费争议处理工作。2023年,区税务局提请区委区政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镇(街)、区信访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和区税务局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置机制,8月底,区政府正式印发工作方案。10月,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置机制运行后首个案例成功处置,彰显了人民立场,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在执法公示平台严格对照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进行公开。2023年区税务局公开一般行政处罚结果1户次,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结果19户次,执法人员名单更新2次,欠税公告按季度公告,非正常户纳税人认定名单按月公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均按照清单及时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公示。二是加强内控监督,落实税务执法风险事项督察制度,做好税收执法追责工作。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区税务局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重视各治税平台信息联动,以“1+1+N”模式推动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协税护税新机制,细化区协税护税51个成员单位118项应采集涉税费信息职责指标,补充采集辖区内6个协税护税成员单位28条涉税费信息。提请区政府制定《韶关市曲江区协税护税信息交换工作实施办法》,将协税护税情况作为考核指标列入地方绩效考核体系,提升成员单位对协税护税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配合力度。充分利用协税费护税费工作机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建部门共享已缴纳工伤保险费项目名单、本地区建设项目新开工动态情况。与区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共享人员信息,做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后监管工作,共同加强区域共治。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区税务局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及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发挥党委对税务法治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将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要法治事项纳入党委议事内容,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法行政内容,通过领导学法的表率作用,带领全局税务干部加强法治理念。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干部职工分析数据和发现问题的能力较弱,无法及时识别存在的执法风险,依法行政监督机制还需要继续完善。

(二)法治教育培训范围需进一步拓宽。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规划不够全面,场地、人员安排、培训时长限制较多,培训覆盖面有限。区税务局将进一步优化培训计划,积极尝试将法治教育培训和税收业务更深层次结合,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高执法效能。

六、2024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区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的总体目标,聚焦上级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和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注重法治基础工作,并针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不足之处逐一改进,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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