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现将我县2019年度至2021年度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情况予以公告。
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情况
序号 |
主管税务 机关 |
费款所属年度 |
缴费单位数量(户) |
缴费金额(万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 |
2019 |
122 |
175.65 |
2 |
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 |
2020 |
110 |
177.31 |
3 |
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 |
2021 |
163 |
258.75 |
2023年5月15日